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医院医用Ⅱ类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医院医用Ⅱ类射线装置应用项目
建设地点: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岫玉大街105号
建设单位: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医院
建设内容: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,在合作医疗局综合楼住院部五层建设一间导管室,使用一台具有血管造影功能的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(Ⅱ类射线装置),最大管电压125千伏,最大管电流250毫安。
公示时间: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9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 沈蕊
联系电话:15942209090
岫岩县中医院DSA验收.zi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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